北京国丹白癜风医院 陕西榆林,男子喝酒后,去宾馆和小姐发生了关系,因为太过激动,一下子过去了没醒来,他父母把和儿子一起喝酒的朋友告上法庭,索赔78万,朋友气愤的说:“他喝完酒,自己跑去找小姐,死了关我啥事?”,结局太意外。2019年9月22日这天,从事装修工作的孙某,接到了朋友程某的电话,说家里壁纸年头太多,都过时了,而且边边角角也翘起来了,准备重新贴壁纸,让他帮个忙。孙某是个讲义气的人,二话不说就答应了,推掉手里的活,来到程某家,一天的时间,把活干的又快又漂亮。程某为了感谢孙某,拿了两瓶上好的白酒,在餐厅订了一桌饭菜,自己不胜酒力,怕陪不好孙某,又把他们共同的朋友钱某,叫过来陪酒。 三个朋友也好长时间没聚了,推杯换盏,划拳行令,喝得都挺尽兴。饭后,钱某自己回家了,孙某骑着摩托车,把程某夫妻送回了家,大家挥手告别。按理说,孙某此刻应该回家了,可他这个人,有一个背着老婆偷腥的嗜好,尤其是喝完酒后,不放纵一下自己,就抓心挠肝的难受。于是,他来到一家宾馆,他可是这里的常客了,老板一看到孙某,两人就心照不宣,他这边办理入住,那边就给安排好了。 良辰美景,春宵一刻,身边美人在侧,在酒精的作用下,孙某尽情享乐,而且干这事,钱花了,如果不多来几次,那就亏了,所以,孙某毫无节制,直到第5次累得气喘吁吁,大汗淋漓。女子服务完了就离开了,本来孙某也应该起身回家的,当然不能夜不归宿了,否则还得绞尽脑汁,跟老婆编借口。可孙某并没有起来,他感觉非常不舒服,心脏剧烈跳动,浑身直冒冷汗,呼吸也急促,他预感到不好,就赶紧给妹妹打电话,让她送自己去医院。妹妹听说他在宾馆里,知道他又去吃野食了,很是生气,没好气的说:“我老公出差了,我走了,孩子自己不敢在家,你不舒服自己打救护车。”,然后就挂了电话。孙某想着闭眼睛休息一会就好了,用不上那么兴师动众,再说自己没干好事,传出去挺丢人的,可他却再也没睁开眼睛。第二天早晨,宾馆服务员发现,孙某死在了床上,经过鉴定,孙某因冠心病急性发作而猝死。 宾馆老板知道自己摊上事了,毕竟自己从事的是违法勾当,他积ji主动的,赔偿了孙某家属6.7万。1:孙某家属觉得这事还不算完,作为和儿子一起喝酒的程某和钱某都有责任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: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在孙某家属看来,如果孙某不去给程某帮忙干活,不跟他们一起喝酒,他也不会去找小姐,更不会出事。孙某家属怀疑,程某和钱某一定存在敬酒、劝酒行为,这才是导致孙某出意外的直接原因,而且饭后,也没把孙某安全送到家,所以,把他们一起推上了被告者,跟程某和钱某索赔78万。可据程某说,当晚吃饭时,因为是多年的朋友关系,所以平时吃吃喝喝比较随意,大家都是根据自己酒量,想喝多少喝多少,不存在劝酒行为。而且,他们并不知道孙某有冠心病,否则即使他是自愿喝酒的,也会不让他喝。再说了,孙某并没醉,饭后还能骑着摩托车,把程某送回家,根据小姐的证词,还有调取监控里,孙某的步态都能看出来,他当时是清醒状态。所以,法院不支持孙某家属的请求,认为孙某的死,是因他本身存在重大疾病,酒后又纵欲过度,引发冠心病发作导致猝死。孙某家属不服一审判决,提起上诉,而二审认为,一审判决认定事情清楚,证据确凿,程序合理合规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但出于人道主义,程某和钱某,需要承担补偿责任,毕竟事情是因为孙某出于帮忙引起,法院判决,程某和钱某每人支付孙某家属5000元,也算对受害者家属,是个交代。2:这起案件,把同饮者到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这个话题,推上了风口浪尖。当今社会,很多事情都拿到饭桌上解决,推杯换盏中,关系拉近了,合作谈成了,可因喝酒引发各种悲剧也层出不穷,所以,法律对同饮者的责任做了相关规定。在什么情况下,同饮者需要承担责任呢?第一种:强迫性劝酒,就是用语言或者行动劝不想饮酒,或者不想过多饮酒的人喝酒。第二种: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。第三种: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。第四种:酒后驾车未劝阻,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。发生以上四种情况,同饮者应该承担法律责任,而本案中,程某和钱某并没这样的行为,首先,他们没劝酒,也不知道孙某有冠心病,他也没醉,无需他们护送他回家,反而是孙某把程某送回了家。 孙某之所以出事,直接原因是他不洁身自爱,明知道自己有冠心病,酒后却不知收敛,他是成年人了,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全责,招p导致猝死,说句不好听的,这是咎由自取。孙某家属虽然心有不甘,可责任认定有理有据,让他们无可辩驳,只能接受这样的结果。所以说,孙某死于非命,是因为风流成性,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,什么可为,什么不可为,要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。 ![]() |